結社自由、集體議價協議
言論自由可以保證良好的工作環境并鼓勵創新
在允許自由結社和直接對話的地方,工人的權利和工作條件更易受到重視。讓工人通過自由溝通和直接參與來解決工作場所和報酬問題,可以在工人間形成更好的凝聚力、企業目標和政策認同感并創造更好的工作氛圍。這就是結社自由和集體議價協議被認為是一項基本人權的原因。
結社有多種形式,如非正式協會、工會或者是工人委員會。管理層應促成員工代表和/或工人委員會的自由選舉,但是否建立或加入工會則由員工自行決定。通過這些形式的組織,可以通過談判形成集體議價協議。員工代表、工人委員會和工會應免受歧視。
供應鏈上的風險有哪些?
企業領導由于忙于日常商業活動,可能不太了解在基層、工廠以及現場發生的事情。這種缺乏或拒絕與工人實際溝通的管理模式伴有做出不利于工作狀況決策的風險。這將導致:
- 濫用管理權:一些管理者為了加快工作進度,而出現招用童工/強迫性勞動、超長時間勞動或無償勞動、不公平的報酬、惡劣的健康安全環境和歧視等現象。
- 缺少競爭:員工是企業競爭優勢的來源之一。企業完全不理會員工的想法和要求將導致企業內部運行失常,并降低產品質量持續改進和創新的速度。
- 消極勞動力:禁止或阻止建立工會或工人協會,或者歧視參與組織的工人,這些增加了有價值員工流失的風險,還有可能在員工間引發騷亂。
從人道以及企業聲譽的角度來看,采取預防措施避免潛在風險是十分有必要的。
如何在供應鏈上促成結社自由和集體議價協議?
從買方的角度看,有時很難跟蹤供應商和分包商的工作場所狀況。審計、證詞和秘訪(有可能在工作場所之外)都是獲得事實的好方法。管理者同時也要確保:
- 根據地方法規要求,詢問工人的權利是否受到尊重:選舉工人代表,使其按意愿組建或加入工會,參與集體談判,雇主不得干涉。
- 在禁止結社、由國家決定可否結社或者有限結社(如設有自由區)的國家,企業應當促成通過平等自由的方式選舉代表,比如允許工人自由聚集、選舉代表和參與集體談判而不會被報復。關于這些國家的情況,請查閱國際勞工組織批準表(http://www.ilo.org/ilolex/english/docs/declworld.htm).
- 確保工人在工作場所,員工之間或員工與領導層之間可以就工作條件問題自由地交流,而不會被報復、威脅和騷擾。
- 核實對于加入或支持工會的工人是否存在任何歧視(在工資,待遇,職業,解聘等方面),以及他們是否受到充分的保護。
鏈接:
http://www.ilo.org/ilolex/
http://www.ilo.org/ilolex/english/docs/declworld.htm ——國際勞工組織批準表
http://www.unhchr.ch/html/menu3/b/a_cescr.htm——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66)
http://www.un.org/Overview/rights.html——聯合國人權宣言(’48)
http://www.unhchr.ch/html/menu3/b/a_ccpr.htm——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66)
http://www.orse.org/site2/index.php?page=167——國際框架協議概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