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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金融機構加入《氣候原則》 |
[ 發布時間:2008/12/14 17:43:13 ] |
12月2日,包括匯豐、渣打銀行在內的首批五家歐洲金融機構宣布加入《氣候原則》。這意味著,這些金融機構在承諾降低自身運營產生的碳排放量之后,還需將氣候變化帶來的機遇和風險納入其商業策略中。 這五家金融機構分別是:匯豐銀行、法國農業信貸銀行、慕尼黑再保險公司、渣打銀行和瑞士再保險公司。 按照國際非盈利機構――氣候組織的設想,金融機構加入《氣候原則》后,需要從公司營運、決策和發展等方面充分考慮氣候變化可能帶來的風險,并盡可能的減少,以最終達到向低碳經濟轉型的目標。 “正在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機讓我們認識到,‘全球問題’需要‘全球應對’。從一個行業的角度盡早地認識氣候變化這個人類面臨的共同問題所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對這個行業的未來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氣候組織總裁,斯蒂夫·霍華德(Steve Howard)博士說。 這五家采納《氣候原則》建議的金融機構中,以瑞士再保險公司在氣候變化領域的表現最為突出。據了解,該公司與印度的一家小額貸款機構進行合作,為農民提供與季風雨降雨量相關的“天氣保值”(weather hedges)保險。一個社區每年只要支付1600美元的保險費,就可以在災情發生時,獲得最高金額可達15萬美元的賠償。 “金融機構在幫助客戶理解氣候變化的風險和機遇的過程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匯豐銀行總裁斯蒂文·格林(Steven Green)表示。 2006年,聯合國環境署發布的一份《氣候變化中的適應性和脆弱性-金融業的作用》的報告指出,今后30年至40年間,氣候變化導致的極端天氣情況如干旱、風暴、洪水等造成的經濟損失將達到每年1萬億美元。 雖然這次沒有中國金融機構參與《氣候原則》,但是氣候組織中國區總裁吳昌華認為,《氣候原則》對于中國金融機構未來的發展有很多的借鑒意義。而2006年聯合國環境署發布的報告也指出,為了更好地應對氣候變化,發展中國家必須建立起新型的保險和融資服務。 “中國的一些銀行已經開始認識到環境和社會的風險問題對自身信貸資產安全和銀行聲譽的重要性。”吳昌華表示。 但她也認為,目前中國金融機構內部尚未形成規范的環境和氣候風險管理流程及制度,需要盡快“氣候覺醒”,將應對氣候變化提高到公司戰略的層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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