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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驗廠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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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F驗廠之工廠標準指引:B 健康與安全之1 消防安全 |
[ 發布時間:2007/12/23 18:37:06 ] |
以下指引是從美國勞工部和其它來源引述得來,資料來源是從調查疏散安全和工人健康長期受噪音及燈光影響下所研發出來的一套標準。
1. 消防安全
出口,通道和疏散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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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內每層樓人數少于五百人應提供最少兩個出口,如每層樓人數五百人或以上,最少三個出口,出口應分布于不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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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工作區少過60人,出口寬最少28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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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工作區多過60人,出口寬最少44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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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工作點距離出口應在200呎/60米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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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出口不可以上鎖,不可有任何離物堵塞,方便通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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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應清楚標志,100呎距離可見,出口標志有燈光顯示和有后備電源,標志要有正楷“出口”二字(當地語文)。字形不可少過6吋3/4時闊,或按國家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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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門必須單邊定位半弧式開頭,門隨著人流離開方向開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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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應直接安全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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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路線應以顯眼顏色的油漆或膠帶標志于地上。出口通道最窄不少于44吋/112公分,不堵塞,用顯眼顏色油漆或膠帶標志。工場主要通道以兩行線劃分保持暢通無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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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逃生路線圖應定時更新并張貼于工廠前后兩端,圖示之逃生路線和方向應與實際工場所標志和觀圖者一致,并標示“你在此”位置,文字解釋和逃生指示應以當地語文書寫,指示包括火災,地震。炸彈,恐嚇,或風暴等緊急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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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廠應安裝儲性電池式緊急照明燈,包括大堂和樓梯。緊急燈要長期保持良好狀態(能提供90分鐘緊急光源),要定期測試其功能和保存維修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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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工廠窗戶有設防護盜網,窗花,工廠應向當地消防部門咨詢有關需要多少個窗戶保持開放作救火用途。
樓梯和閣樓
滅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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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器應與工人距離75呎/23米(甲/丙/丁種用)或50呎/15米(乙種用)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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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器應掛在墻上或視線水平,滅火器放置地點應以顯眼油漆標志和以當地文字書寫“滅火器”。滅火器位置要暢通和方便易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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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適當種類滅火器于工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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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甲:火種涉及普通燃料如紙,木,布和部分橡膠和塑料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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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乙:火種涉及可燃性易燃液體,可燃性氣體油脂,和相類似物料和部分橡膠及塑料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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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丙:火種涉及電動器材,顧及員工安全所需而用非導電性滅火用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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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類丁:指火種涉及易燃性金屬如鎂,鈦,鋯,鈉,鋰和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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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器應每月檢查一次,每年維修,要系上檢修日期年增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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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火器使用訓練要適當記錄,全廠工人應受訓練認識滅火器分布位置和如何操作。訓練可請人示范或分發指南。
警報系統和緊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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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報系統應與逃生計劃一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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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火警鐘制應與中央系統相連,清晰標志,和不可阻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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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警鐘鈴聲應全廠可聽到,聲響應與其它報鳴系統不同和易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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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警報系統應由合格人事定期測試,最好能與火警學習同時執行,保留測試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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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報要有后備電源或有后備警報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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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新工人須在正式上班前接受消防警報系統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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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警演習(實習緊急疏散程序)應全廠進行并每年進行兩次,保持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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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工廠無噴水系統,需安裝煙感器,電池更換日期需記錄于警報器或檢查簿上,警報器應每月檢查其功能和保持該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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