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SQP驗廠項目審核過程中,許多工廠沒有對玻璃、陶瓷制品建立管理要求,所以當ITS公正行在審核SQP過程中經常被開出不符合項,導致驗廠不通過,從而產生重驗的相關費用,現將SQP驗廠項目對于玻璃、陶瓷制品的相關要求內容一一分解如下:
1、工廠首先應明確哪些生產、儲存區域使用玻璃制品或陶瓷制品,由此形成玻璃制品清單或陶瓷制品清單;
2、工廠要對使用的玻璃、陶瓷制品形成管理制度,形成玻璃、陶瓷制品管理程序;
3、工廠一般在生產過程中的玻璃制品如下:玻璃窗戶、員工喝水的水杯、生產設備的玻璃擋板、照明用的日光燈管或白熾燈泡、除蟲用到的熒光燈、溫濕度計的玻璃管、產品本身使用的玻璃制品零部件等。
4、嚴禁工廠的員工將水杯擺放在工作機臺上或設備上,須全部集中到一個區域,且該區域應遠離工作區;
5、包裝車間、倉庫應安裝防爆燈,防止因電壓不穩致使燈泡或日光燈管爆裂;
6、生產過程中應責成相關人員定期對生產現場使用的玻璃制品進行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做法或玻璃破損時立即要求整改或更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