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最佳運作指引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中就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和待遇上訂立協議。
生產場所備有急救藥品箱。
工廠診所聘用經注冊的執業醫師。
用人單位免費為從事有職業危害的勞動者定期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用人單位定期提供免費適用的防護用品給工人。
用人單位安排未成年工進行周期健康檢查。
廚房的生熟食分開存放。/餐具定期消毒/有效的防塵防蟲防鼠措施/與有毒害場所保持安全距離/廚工穿戴衛生工作服作業。
廚工定期接受健康體檢。
廚房取得有效的衛生許可證。
在有毒害的工作區外設立膳食和飲用水。
足夠的浴室/廁所/更衣室/休息室等輔助設施。
粉塵、液體等毒害物質的場所保持地面平整并有沖洗設施和排水系統。
勞動者使用必備的防護用品或工作服。
在危險化學品的使用場所提供洗眼水和洗眼池。
工作場所附近設有數量足夠的公共衛生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