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 |
3.1 |
工廠要有相關的法律法規文件存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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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如果政府最低工資通告文件沒有列出最低工資生效時間,則最低工資生效時間為通告文件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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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ICTI不接受政府部門發給個別工廠可延遲執行最低工資的通知 |
3.2 |
工廠需要公開公開當地最低工資文件及工廠工資政策及程序 |
3.3 |
計件工資
如何比較計件工資是否符合最低工資及加班工資要求:
ü 工人“計件”工資=[x]
ü 用工作時間計算工人所會得的工資=[y]
ü 比較x 和y
ü 如x > y,工廠給予工人x 工資;如x < y,則計件資未達最低工資及加班工資要求, 需要不足最低工資,如工廠要y工資給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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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如果工廠用最低工資÷20.92÷8去計算時薪或用此基礎去計件工資是否符合最低工資要求,則法定假期不工作不需另給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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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如果工廠用6天(如7-7-7-7-7-5或6-6-6-6-8-8或6.75-6.75-6.75-6.75-6.75-6.25等等),則這6天工作日工廠的加班費可以用1.5x去計算,第7日休息日的加班費要用2.0x去計算。但如果工廠用5天工作制,則工廠只可以在5天工作日的加班費用1.5x去計算加班工資,第6及第7天休息日則要用2.0x去計算加班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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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如果工廠將工作日和休息日對調,則在此“休息日”的工作工廠只需付1x正常時間及1.5x加班時間工資給工人。 |
3.4 |
社保記錄(注:另要有社保付款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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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膳食及住宿費不可超過最低工資的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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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要有自由選擇權:
ü 是否住工廠提供的宿舍
ü 是否在工廠飯堂吃飯 |
3.7 |
不接受任何押金,遺失補領廠證費要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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ü不接受強制收取新入廠工人廠服費 |
3.9 |
工廠要發工資單給工人:工資單應當有支付單位名稱、工資計發時段、發放時間、員工姓名、正常工作時間、加班時間、標準工資、加班工資、扣除的項目及金額等等 |
其他 |
1 |
工廠最少要保存最近的12個月工資記錄(包括工時卡、件數及單價、請假記錄、 罰款記錄等等)給審核員審核。 |
2 |
如果工人比上班或下班時間早到或遲走15分鐘或以上,工廠要付加班費給予工人 |
3 |
例一:法定假期剛在休息日 如果工廠采用6日工作制, 則10月4日要放假補回10月3日休息日。如10月4日要加班工作,工廠要付2倍工資給工人。工廠亦可以在下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補假補回10月4日休息日給工人。在這情況下工廠在10月4日只需付正常上班工資給工人(注:如工廠需要工人在10月1、2、或3日工作,工廠要付3倍工資給工人,不能用補假代替)。
例二:法定假期剛在休息日 如果工廠采用5日工作制, 則工廠需要在10月4日及10月5日放假補回10月2日及10月3日休息日給工人。如工廠需要工人在10月4日或10月5日加班工作,工廠要付2倍工資給工人。工廠亦可以在下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補假補回10月4日/ 10月5日休息日給工人。在這情況下工廠只需付正常上班工資給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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