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對資源環境的保護越來越重視,在一系列環保政策的驅動下,傳統產業中相關問題的整改也在奮蹄疾進,尋求化纖紡織品的再生循環已經成為我國紡織行業發展
的迫切需求,循環再生的消費理念也正逐漸被更多的消費者認知和接受。
GRS驗證體系是以誠信為基礎的,內容包括供應鏈廠商對產品回收/再生成分、監管鏈的管控、社會責任和環境規范,以及化學品限制執行等方面的驗證審核。企業只有符
合這些要求,才能通過驗廠獲得此證書。
GRS logo&標簽使用及特殊聲明:生產產品的再生成本比例≥50%
GRS申請后必達條件:如果公司要申請GRS驗廠,那么再生原材料(recycledrawmaterial)的上游供應商也應有GRS驗廠證書,在進行本公司GRS驗廠時其供應商應該提供
GRS合規證書簡稱SC和交易證書簡稱TC,而供應鏈源頭的可回收材料的供應商需提供回收材料供應商協議和回收材料聲明表,必要時進行現場驗證。
紡織邊角料加工申請GRS吊牌需要文件標準:
1.直接從TE獲得GRS標識
2.驗廠機構負責頒發符合條件的GRS標識
3.驗廠機構須在所有驗廠和TC范圍內使用GRS標識(符合GRS標識設計要求)
被驗廠過的組織:
1.從驗廠機構處獲得驗廠產品GRS標識
2.可使用于驗廠的產品
3.非驗廠的組織從被驗廠過的組織拿產品,非驗廠組織不可直接使用GRS標識于該產品
4.被驗廠過的組織擁有當前有效的證書,可以在產品外的資料方面聲稱有GRS驗廠。
5.當GRS標識靠近產品信息時,若不是生產是100%GRS驗廠,GRS標識必須清楚地說明不是所有產品是GRS驗廠過的。
在申請TC證書值得注意:
1)內銷憑增值稅發票/外銷憑形式發票正本獲取;
2)發票上的賣家必須是一起驗廠的單位之一(若不是需聯系驗廠機構加單位并支付費用審核),并與TC申請上賣家信息吻合;
3)發票上的重量需大于等于申請的重量;
4)發票的品名需與申請的品名吻合;發票上的買家需與申請的買家吻合;
5)原料的凈重須大于等于申請TC的原料投入量.
6)原料的送貨日期須早于自己的出貨日期.
7)原料的品名成份須能加工成申請TC的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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