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體供應商有義務采取必要的措施執行并監督BSCI行為準則:
管理責任: 告知管理層與供應商有關 BSCI行為準則的內容 依照所有 BSCI行為準則在公司組織內建立責任歸屬制 任命一名或多名管理類員工負責 BSCI行為準則的執行 監督公司遵守 BSCI行為準則的情況并在所在地進行必要的改進
員工意識: 就BSCI行為準則的內容向員工進行說明,告知他們應當支持 BSCI行為準則,并給予員工以及下級人員指導。供應商應將 BSCI 行為準則的全文翻譯成當地合適的語言,并在所在地以及其他地點的顯著位置加以宣傳。員工必須通過易懂的語言獲得有關 BSCI行為準則的口頭指導和信息。 定期就工作場所安全以及員工的行為對社會與環境所產生的影響對員工進行培訓
保存記錄: 記錄全體員工的姓名、年齡、工時以及支付的薪金,并在需要時向 BSCI審計師提供上述文件 記錄危險物質的位置以及其他潛在的威脅 看管與維護安全設施和材料 更新有關的法定要求和規定。
投訴與改進方案 任命一名員工負責處理與 BSCI事務有關的投訴 記錄并調查來自員工或者第三方的與 BSCI事務有關的投訴,并報告事實以及由此產生的任何必要的改進措施 為執行必要的改進措施提供所需的資源 對于愿意遵守 BSCI行為準則的員工,可避免開除或者其他的紀律處罰
供應商與下級承包商: 在與供應商簽訂所有合同時,將介紹社會準則以及遵守 BSCI行為準則作為一個條件 要求供應商定期報告執行 BSCI行為準則的情況
監督: 向 BSCI會員提供有關他們的活動以及全部生產地點的信息。允許代表 BSCI 會員的組織在任何時候,可事先通知或不通知,對他們自身以及下級承包商的業務場所與活動進行 |